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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建设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最大限度实现缩短建设项目招标前期时间,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合约规划价格形式多数选用费率(下浮率)合同或混合价格形式。基于发包人视角,建设项目选用费率(下浮率)合同价格形式时应用实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熟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价格形式
二、费率合同优劣分析
三 费率合同选用因素分析
四、费率合同风险及应对策略
五、费率合同管控方法探索
01
认清费率合同短板
费率合同主要体现为勘察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等计费方式为下浮率,由于费率合同为开口合同,工程造价事前不能确定难以得到合理价格,可控性差及风险预控意识淡薄,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承包人设计时偏好采用利润率高材料、新工艺及无法定价设备、部分措施费用难以定价,发包人面临监管难度较大及廉政风险较大,且在发包人设计管理能力薄弱或无法发挥施工图审图权时易导致投资失控。
02
费率合同避短策略
(1)招标时明确最终批复概算作为最高上限结算价。
(2)以市场估价体系破解定额本身计价局限性。
经过对各地方计价定额进行深入研究,部分定额与采用施工方案不匹配、部分定额含量有误(如:云南省钢结构防火涂料定额含量偏高)、部分定额适用条件不清晰,现场条件多变易产生套用定额歧义,针对定额局限性应灵活采取多种计价形式相结合破除固有思维限制,即:
①缩小套用定额计价范围,从保证材料或设备品质角度、从推广工匠精神角度扩大采取市场估价计价范围。
②从主动控制投资角度,事前约定易争议措施项目计价方法(如:事前约定降排水、大机进退场费用采取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方式等)。
(3)加强合约策划能力提升实现有效降低计价风险
费率合同是招标时仅竞争下浮费率形成事后定价,为实现投资可控、项目功能需求最大化,招标时应做以下几方面合约策划,其中:
①事前约定材料价格取定方式:明确材料或设备价格适用行业主管部门颁布指导价范围、市场定价材料或设备范围。
②事前约定采用市场估价计价项目:为保证项目重要部位效果、品质、质量,材料或设备选用时应考虑技术参数、品牌等因素,该部分材料或设备价格应以市场估价计价为主。
③事前约定易争议项定额套用方法。
④事前约定非实体项计量、计价方法(如:马凳筋、降排水、铺砖渣等)。
(4)充分发挥混合价格优势
混合价格形式指费率、固定单价、固定总价相互搭配,以主动控制策略在招标时明确容易失控项目或对投资影响较大项目预控方法,如:降排水、二次搬运等采用固定总价、勘察费及设计费采用固定单价、总承包管理费采用费率或固定总价等。
(5)加强施工图审查权控制
工程总承包模式赋予总承包人较大设计优化空间,作为发包人既要鼓励设计优化,又要掌握优化后项目资产实际价值,避免项目资产虚高多付费,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应借鉴公路工程总承包管理经验,发包人应充分运用施工图审查权,促使设计优化成果显著,并推行设计优化分享或分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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